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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06-13 09:23:36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批等程序,决定新增《物理学史》等3门课程作为通识教育课程进行建设。现将课程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果说明

此次共有35门课程申报第七批通识教育建设项目,遴选《物理学史》等3门课程作为通识教育课程进行资助建设(附件1),项目建设期自2017年算起,建设期累计为三年(六个学期)。

有24门课程可作为普通公共选修课开设(附件2),其中《陈寅恪著述导读》等4门课程成为通识教育课程培育对象,进行为期一年半(三个学期)的探索和改革。培育期自2017年算起。

二、建设事项

1.获准建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应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按时保质推进项目建设。

2.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经费和具体拨付方式另行通知。

3.学校将分批对通识教育课程进行中期评估,由中期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建设或培育。

4.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从项目投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授予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称号;验收不通过的,终止建设。

三、培育事项

1.获准为通识教育课程培育对象的公共选修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通识教育研讨活动,听取各方建议,对课程进行探索和改革。

2.学校将对获准为通识教育课程培育对象的公共选修课程进行资助,具体经费和拨付方式另行通知。

3.培育期满后,学校将会组织专家对培育课程进行质量评估,通过评估的课程将纳入通识教育课程建设。

四、开课事项

通识教育、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应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不同学期应当轮换校区开课,或同一学期同时在多个校区开课。

 

 

教务处

                                  2017年6月9日

关于公布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