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做好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详见附件1),我院于近期启动推免工作,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和择优推荐。按照学校推免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往届的评选办法,确定我院2016年推免工作的选拔办法及奖励加分条件。 第一,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提前批和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思想品德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学习成绩优秀,推免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排名须在同专业同年级前50%内; (六)非英语专业推免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推免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如低于425分,需通过广东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且需获得专业竞赛奖励,竞赛性质和级别由学院确定。 第二,选拔办法。实行综合计分法进行选拔,综合计分法由学业成绩(课程考试原始成绩,不含其他加分)、奖励加分、学院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占比10%的学院考核并入占比75%的学业成绩,即学业成绩占85%,奖励加分占15%。 第三,学业成绩指前三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不计)的成绩(以教务处系统导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 第四,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其他类。 (一)科技发明,科技、学术竞赛计分(此项计分以 100 分封顶)。同一成果、同一作品或同一项目在多次竞赛活动中获奖,只按获奖最高档次计分一次, 不重复计分。以 2 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具体计分如下: (1)参加国际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20 分、15 分、 10 分,8 分。 (2)参加全国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15 分、12 分、 8分、5 分。 (3)参加省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10 分、8 分、5 分、3 分。 (4)参加校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 5 分、3 分、2 分、1 分。 (5)发表论文、作品:在 T、A、B 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上发表学术论文分别计 20 分、15 分、10 分;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有CN或ISBN标注的)上发表一般文章(2000字以上)每篇加5分,上限5 篇。(说明: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6)参加科研课题研究:课题须已结题方可计分,每课题计分人数不超过 5 人,以立项书名单前 5 人为准。课题负责人按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分别计15 分、10 分、5 分。一般成员计 10 分、5 分、3 分。 (7)科技发明专利参照全国竞赛等级记分。 (三)奖励加分在综合得分中的折合分数不超过15分。 请符合推免条件且有意申请的2012级本科生于9月12日早上10点前提交材料至年级副级长林津裕处,逾期不候,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具体详见附件及年级通知。 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彭璧玉 潘文庆 李如铁 徐向龙 罗燕 王颖 邱华妹 秘书:徐欣萌、张晓娜 bet36365路检测中心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