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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13-04-24 10:18:00 来源:bet36365路检测中心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3年5月10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学校科研(社科)处组织申报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
  3.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材料包括:《投标评审书》一式8份及其电子版。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3. 招标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5月27日,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林依 电话:020-85211099。
   
  附件:

20130417035543741.doc

20130417035529783.doc

20130417041320717.doc